沈 阳 市 武 术 协 会
市武协字[2009]5号
关于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
2009沈阳·塞拉利昂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武术协会、各武校(馆)、俱乐部、武术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对外援助工作,提升沈阳国际形象,推动沈阳志愿服务工作国际化发展,经团中央、商务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批复,我市承办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2009沈阳·塞拉利昂项目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募选派符合条件的15名志愿者到塞拉利昂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
二、服务地点
非洲国家塞拉利昂。
三、服务岗位
本批塞拉利昂项目服务具体岗位如下:
(一)汉语教学5人;
(二)武术教练5人;
(三)中医诊疗5人。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者服务事业,志愿到塞拉利昂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
(三)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等处分记录;
(四)年龄一般在20岁至35岁之间,确属援外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急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确属援外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急需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六)身心健康;
(七)具备一定英语交流能力。
五、援外志愿者有关待遇
(一)按照国家商务部制定的《援外志愿者生活待遇内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商务部负责提供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保险费、往返旅费。住宿由塞拉利昂方面负责安排。
1、志愿者基本生活费,是指在塞拉利昂服务期间的伙食费、公杂费,按每人每月300美元发给志愿者个人;
2、志愿者服务期间保险费,是指在塞拉利昂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将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购买;
3、志愿者往返旅费,是指往返机票、机场费、中转费以及所在城市到国际航班出发地的交通费,按有关规定据实开支;
4、根据沈阳和塞拉利昂当地实际情况,将为志愿者提供适当工作经费。
(二)享有中国注册志愿者相关规定的政策保障和权利保障。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沈阳承办单位将在征求中国驻塞拉利昂大使馆经商处意见的基础上,对青年志愿者在塞拉利昂服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通知志愿者原工作单位。圆满完成服务任务的援外青年志愿者,将获得援外青年志愿者荣誉证书以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相应奖章;表现优秀的,根据实际推荐参评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有关表彰活动,并可在报考机关公务员、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六、报名方式
应征人员可登录沈阳市武术协会网站(www.sywsxh.com.cn),下载报名表,填妥报名表后,连同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并报至沈阳市武术协会。沈阳市武术协会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报名时间:2009年8月26 日至8月28日,9:00—21:00(星期六、日不休息)
咨询电话:23418880 13889186342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是团中央、商务部为更好地服务外交大局,增进中外交流与合作,丰富对外援助方式的新途径、新载体。我市承办援外志愿服务项目,体现了团中央、商务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对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国家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援外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明确任务,加强动员。“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2009沈阳·塞拉利昂项目项愿者选派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尽快抓好落实,要保质保量做好援外志愿服务加纳项目的动员、推荐、招募、选拔、审核等各项工作,积极协调志愿者派出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保持志愿者在援外期间的所有待遇不变,并给予志愿者一定的保障激励政策,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援外期间志愿者及其家属的联络、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3、加强合作,注重实效。援外志愿服务工作是一项涉外性、政策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强配合,确保实效。要深入落实相关待遇政策,提供专项经费保障;要协助做好涉外相关手续办理和培训工作;对援外志愿服务工作开展连续、深入报道,营造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加强联系、协调和组织,妥善做好志愿者的选拔测试、培训体检、出征送行、服务管理、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并做好与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市援外志愿服务塞拉利昂项目承办工作的圆满完成。
沈阳市人事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体育局
沈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2009年8月11日